已通过KS认证企业所在地迁址处理:
一、已通过KS认证企业所在地迁址申告
KS产品的生产者因工厂扩大等原因,进行工厂迁址时,应在搬迁之日起10日内向认证机构进行申告,同时提交、变更内容申告书、营业执照副本、KS认证证书原件等资料。
二、KS认证文件评估及KS认证证书重新颁发。
如果文件评估结果不满足认证审核基准,判定KS产品生产困难时,可进行现场确认。
KS认证是依据工厂所在地分别承认,因迁址前工厂KS认证定期审核的残余时间无法得到承接,所以,迁址后一定时期内的管理业绩重新接受定期审核条件下,才能重新颁发KS证书。
三、如果已通过KS认证的企业地位承接的同时变更所在地时,企业地位承接和所在地迁址同时处理,可提高效率。